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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担当为话题的作文500字5篇

时间:2020-01-14 | 作者:段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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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变为话题

冰雪融化,万物复苏,春回大地,昼夜交替,太阳东升西落,这万事万物都处在变化之中,日新月累,岁月无情,我们身边的东西又变化了多少?

变是永恒的,没有事物是一成不变的。马可奥勒利乌斯曾说过:存在物就像是奔腾不息的河流,事物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或许一个眨眼的瞬间,眼前的东西早已变化了千万种姿态,又或许一段时间的不留意,身边的人早已不在,留下的只有满心的悔恨和泪水。中国戏曲中有一种绝技——变脸。一时间能变幻出多种表情,颜色不一,表情不已。我想,这体现的应是人们对待不同事物的千万种表情吧。正所谓,翻脸比翻书还快。

董仲舒说:“道之大原出于,天不变,道亦不变。”这种客观唯心主义也恰恰提现一个时代的思想取向。人们把天当作事物的本原,孰不知,只有万事万物才是世界的本原。天不过是人的一种客观精神,而变化着的事物才是真实存在的。我想,变应该是有规律,有条件的。这么说,今天的一个饼卖两块,或许明天便涨到了三块。这种变化所反映的不单单是利益的驱使,或许还会存在物价方面的影响。说明不论是自然界,人或人类社会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以不变应万变,或许也是一种好的方法,哲学上说,动中有静,静中有动。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还是上一个例子,如果因为物价上涨及利益驱使导致饼价格的上涨,那么所赚的钱不一定会有所涨。而如果价格保持不变质量能够保证的很好且其他家的价格涨了,那么人们更喜欢的应该是这家的饼,都会来买这家的饼,那利润就会迅速增长。这就体现了以不变应万变的道理。

变,使我们失去了很多。亲人的离去,成绩的下滑,容颜的老去,都是我们所要经历的,但我们所记住的又会有多少,所以说变也在不经意中使我们淡忘了许多,不再执着,沉浸于悲伤痛苦之中,让我们更好的展望未来,过好明天。人们说,若静止在此刻该有多好,但这也只是一种幻想,我们不如珍惜当下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以变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变】

姜诗雅

到现在,有13年了,小时候的记忆已模糊,但有一双手却让我记忆深刻!

在我出生后,第一个亲吻我的人,便是这双手的主人——我的妈妈。那时这双手很光滑,虽然说不上纤纤玉指但也是细嫩修长。还是婴儿时期的我总是哭闹,这时便会有一双大而有力的手轻轻地将我抱起,温柔地有节奏地拍着我的后背,小小的我像是能感觉得到这双手它是在说:“宝贝儿乖!不哭。”马上我就会停止哭闹。不分昼夜,一直如此,渐渐地我长大了!

幼儿时的我,望着路前面吸引着我的一切,特别的想去看一看,摸一摸,闻一闻。可是看似那短短的几步路,虽然平坦,却让蹒跚学步的我心生胆怯,这时前面会出现一双坚定的手不停地向我招手,我领会得到它是在说:“不用害怕,向前走,我会保护你!”就这样我一点点地在这双大手的鼓励下从摇摇晃晃变成了可以快乐地奔跑。虽然那时懵懂的我有点觉得这双手和在襁褓里时感觉有点不同,但是它给了我很多安全感,我越发喜欢这双大手。

长大后我有了自己的想法,没有了小时候的乖巧,粗心了不少,记得那是在我几次三番地没有认真完成作业后,一双忍无可忍的大手揪起了我的耳朵,疼得我嘴巴里直认错,事后我满肚子委屈地改了作业,心里却开始隐隐地讨厌起这双手,讨厌它在我种种屡次不改之后的暴力。

直到前段时间,有一天突然听见妈妈惨叫一声,我慌忙跑过去看,一根缝纫机上的针刺穿了妈妈的食指,鲜血直流。等到妈妈从医院里回来,裹着的白色纱布的手我觉得特别地刺眼,心里很是复杂,最终忍不住跑过去捧着这双受伤的手轻轻地吹着气,希望能减轻点妈妈的痛苦。

这时,我突然发现我是有多久没有这么好好地握过它。仔细一看,它已没有了我小时候的细嫩,变得粗糙不少。我突然恍悟它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了照顾好我的起居,用她这双勤劳的手为我不停地忙碌。为了让我有更好的生活妈妈用她这双灵巧的手一遍一遍地缝纫着衣服,我才知道她从来没有时间去呵护它,是妈妈用她这双逐渐老去的手任劳任怨地为我遮风挡雨,帮助在我成长的路上多了许多的勇气,及时改正了好多坏毛病!立刻我决定,不管这双手时而温柔还是时而暴力,也不管它将来变得怎样苍老,我会一直喜欢它,我来保护它!

时间犹如细沙般从这变化着的双手指缝中流逝,指缝越发变大,手掌越发粗糙,潜移默化中这种变化转移到我身上,使我从牙牙学语变成亭亭玉立的姑娘,唯一不变的是这双手给我的爱始终如一。

【变】

范雨馨

到现在,有13年了,小时候的记忆已模糊,但有一双手却让我记忆深刻!

在我出生后,第一个亲吻我的人,便是这双手的主人——我的妈妈。那时这双手很光滑,虽然说不上纤纤玉指但也是细嫩修长。还是婴儿时期的我总是哭闹,这时便会有一双大而有力的手轻轻地将我抱起,温柔地有节奏地拍着我的后背,小小的我像是能感觉得到这双手它是在说:“宝贝儿乖!不哭。”马上我就会停止哭闹。不分昼夜,一直如此,渐渐地我长大了!

幼儿时的我,望着路前面吸引着我的一切,特别的想去看一看,摸一摸,闻一闻。可是看似那短短的几步路,虽然平坦,却让蹒跚学步的我心生胆怯,这时前面会出现一双坚定的手不停地向我招手,我领会得到它是在说:“不用害怕,向前走,我会保护你!”就这样我一点点地在这双大手的鼓励下从摇摇晃晃变成了可以快乐地奔跑。虽然那时懵懂的我有点觉得这双手和在襁褓里时感觉有点不同,但是它给了我很多安全感,我越发喜欢这双大手。

渐渐地我懂事了,有了自己的想法,没有了小时候的乖巧,粗心了不少,记得那是在我几次三番地没有认真完成作业后,一双忍无可忍的大手揪起了我的耳朵,疼得我嘴巴里直认错,事后我满肚子委屈地改了作业,心里却开始隐隐地讨厌起这双手,讨厌它在我种种屡次不改之后的暴力。

直到前段时间,有一天突然听见妈妈惨叫一声,我慌忙跑过去看,一根缝纫机上的针刺穿了妈妈的食指,鲜血直流。等到妈妈从医院里回来,裹着的白色纱布的手我觉得特别地刺眼,心里很是复杂,最终忍不住跑过去捧着这双受伤的手轻轻地吹着气,希望能减轻点妈妈的痛苦。

这时,我突然发现我是有多久没有这么好好地握过它。仔细一看,它已没有了我小时候的细嫩,变得粗糙不少。我突然恍悟它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了照顾好我的起居,用她这双勤劳的手为我不停地忙碌。为了让我有更好的生活妈妈用她这双灵巧的手一遍一遍地缝纫着衣服,我才知道她从来没有时间去呵护它,是妈妈用她这双逐渐老去的手任劳任怨地为我遮风挡雨,帮助在我成长的路上多了许多的勇气,及时改正了好多坏毛病!立刻我决定,不管这双手时而温柔还是时而暴力,也不管它将来变得怎样苍老,我会一直喜欢它,我来保护它!

时间犹如细沙般从这变化着的双手指缝中流逝,指缝越发变大,手掌越发粗糙,潜移默化中这种变化转移到我身上,使我从牙牙学语变成亭亭玉立的姑娘,唯一不变的是这双手给我的爱始终如一。

【变】

程钰尧

“东西整理好了吗?”“吱”,妈妈打开了我的房门,我慌忙收起手中的书本,不情愿地站起来;“嗯,这就收拾。”“你要快点哦。”妈妈见我终于开始整理了,无奈地笑笑,临走前还加了一句。

我缓慢地朝书堆挪动着,仿佛在播放着慢动作。眼前混乱的场面,使我不由得叹了口气。一堆堆摆放得杂乱无章的书本,如同一个个冷酷无情的恶魔正在挑衅着我。“开始干吧!”我深吸一口气,努力打起精神来,将书本一一分类,将来对我还有用的,整齐地摆放在书橱里,而没用的呢,只能“打入冷宫”——放进箱子里带回老家。

正午时的阳光洒在屋子里,为我的房间笼上一层微黄的光晕,喧闹的大街终于宁静了,只是偶尔还会想起刺耳的鸣笛声。我打小就爱看书,从彩绘版到注音版,从儿童版到青少版,同一本书我可能会有很多个版本。平时跟林黛玉没有半点相似的我,此时此刻竟也开始怨天尤人了。

宁静的房间里,似乎只听得到秒针走动时发出的嘀嗒声,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书本也在一堆堆地减少。我越来越烦躁了,有些书本看都不看就往箱子里塞?“哪来这么多书啊!”我气得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以使劲旋转来发泄我不知何时升起的一股怒火,可眩晕感又让我不得不停下。

我抬起头,看天。

天空澄净得仿佛一块被洗得发白的蓝布,有一种能穿透人心的力量,洁白的云朵在天空中肆无忌惮地停停走走,变换莫测。我笑了。

起身。我又一次展开了与书本的对抗,一层薄薄的灰尘覆盖在封面上,轻轻一吹,那些微小的颗粒在阳光的照射下飞舞,竟是如此美丽。“呀!”又拿开了几本,一个惊喜的发现像磁铁一般吸引我的目光,无法移开。

这是一本语文书,一年级的。我轻轻地拍掉书上的灰尘,翻开这童年的记忆。书页的翻动声“哗哗”地响起,书上那稚嫩的字迹让我乐不可支。忽然,一行字映入我的眼帘,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又笑了,却是苦笑。“我要考第一名。”短短的六个字,伤害还真不小。第一名?它离我似乎很近,又似乎很远。歪歪扭扭的铅笔字,淡灰色的稚嫩字迹似乎有些不切实际。我愣住了,随后找来一块橡皮,在离纸0。01厘米的时候,似乎有了0。01秒的迟疑,但还是毫不留情地擦去了。

望着纸张上丑陋的橡皮屑,我又愣住了。儿时的愿望,就这么脆弱吗?不费吹灰之力,就消失在了时间的长河里?橡皮屑就永远无法像灰尘一样,有一瞬的美丽?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嘴角扬起了快乐的弧度,我应该坚守初心,不是吗?

拨开重重迷雾后,我拿来钢笔,郑重地在书上写下心底埋藏的八个字:我会尽最大的努力。稚嫩的铅笔字似乎与娟秀的钢笔字重合了,虽是截然不同,却都书写着我的初衷。我只有像辛勤的园丁一样,用汗水浇灌,才能使之开花结果。成熟的果实,便是我最美的梦想!

“东西收拾好了吗?”“马上!”我将语文书合上,塞进书橱,抬起头,已是灿烂的笑容。我已渐渐长大,但心底的梦想永不变!

以变为话题

他,生在这片土地上,这片贫瘠,默默无闻的土地。这是一个落后的小村,人们在这里靠山吃山,依水吃水,倒也安宁。

他也足够贫穷,自打出生,母亲难产,父亲不过是个落后的农民。他从小就想法子养活自已,刨芦根,摘茅草,他倒是样样精通。长大了些,父亲便攥着苦了大半辈子的钱给他交了学费,可惜他是从小野惯了的,哪有静下来的心思念书?于是,父亲又把他从学校接了回来。

那天,父亲搀着他的手,在秋色依依的田埂上走着,他用脏兮兮的小手逗弄着蹿来飞去的蜻蜓,突然抬头问:“爹,今天咋不念书了?”“不念了,爹明天去找村西的木匠,让你学个手艺,以后好歹有口饭吃”父亲敦厚苍哑的嗓音响着,他却是没仔细听,歪了歪脑袋便挣开了父亲的手,跳跃着追逐那只艳丽的蝴蝶。

十年光景,恍如隔日。

这时候父亲已经去了,去陪那个等他二十年的妻子了,只剩下他,他一个人。

他靠着这十年来的那点手艺,挣些小钱。有时候,哪家欠了点木家具钱,他也咧嘴一笑,这事就过去了。也就这点小钱,都是一个村的,没啥事儿。这是他的一贯作风,反而,有更多村里的来找他做木活。

一天,他刚好打磨完大刨和小刨。有人喜滋滋在村落间喊着:咱们这儿要建码头啦!听说能进到城里去哩!这声音在纯净的天空中响着。

他一听,眼睛一亮,城里的人有多少?要是能进城干上几年得有多少活?于是,这颗希望的种子被他埋进心间。

终于,他攒足了钱,要进城去了,这事传遍了整个村子,人们议论纷纷。上船那天,大人小孩全跟来了,连那只大黄狗都挤了进来。他背上装好工具的麻布包,朝着大伙儿挥了挥手,算是告别了,随后,他便转过身子,盯着那缕袅袅炊烟,最后,消失在瓦蓝的天空。

他进了城,找了座桥洞,和其他在城里漂泊的汉子一样,搭了座简单的窝棚,忙活完了后,他坐在那张硬梆梆的床板上,接受着未知的一切。

夜晚的城,是华丽的,大概是有什么节目,这天晚上,城中格外热闹。

城中,大街两旁的高楼由无数盏灯交织起来,勾勒出了轮廓,仿佛镶了道金闪闪的边。那些耸立傲然的大厦被鲜艳明亮的霓虹灯划分得支离破碎。深蓝色的天空被照了个够,稀疏的星寂寥地闪着,仿佛要昏昏欲睡。

他就走在这样的街上,这已经是五年后了,他一次也没回去过,不是他不想家,而是这几年他太落魄了,就像他的父亲。他的手艺在城里根本就不算拔尖的,最多也能接个封阳台的活儿,他的积蓄早就捉襟见肘,这时候,他也茫然了,他不想待在城里了,可他也不想回去,因为,他怕丢人。

他走过大街小巷,就这么毫无目的地闲逛着,看着无数红光满面的城里人步伐轻盈地从他身边擦过,他甚是怅然,他抬起头来,星星也稀疏着,完全没有村里的繁密,他这样想着。再往前走,他看见一道漆黑的巷子里,一只黑猫扒拉着垃圾桶在觅食,他苦笑,他想到了村里那只懒洋洋的黑猫。这时候,他瞧见了一个老木匠,两鬓斑白,眼神沧桑,饱经风霜的手颤抖着收着工具,突然,一个轮轴滚到他的脚边,他楞了一下,捡起来还给了老人,老人朝他慈祥的笑了笑,这,却让他想起了父亲。想要回家的念头愈发强烈起来,他于是定了定神,终于肯定了这个隐藏了五年的念头。

他,回来了,带着一身风尘与仓促,五年了,村中变了不少,瓦房盖起来了,小路平坦起来了,连村中的孩子都白胖了不少,他不安地搓了搓手,却不敢往前走,而村长他们早就喜笑颜开地走过来了,李家二叔拍了拍他的肩:“走,晚饭到我家吃”。他低声笑笑,算是默许。

这些年,他变了,村也变了,而没变的,是这里人儿的纯与朴。

以变为话题

我是个倒霉蛋,我经常对我自己这么说。

月考的时候我忘戴手表了,导致数学最后一题没来得及做,全分白白扣光;上体育课的时候,我跟同学聊得不亦乐乎,结果一个不小心摔了个狗啃泥;妈妈刚刚又跟我说她的车坏在半路了,我得一个人骑回家。我真是个倒霉蛋,我念叨着。

于是我驮着偌大的书包一路倦倦骑行,不觉间一丝香甜飘来,那气味,甜而润。我循着香气骑去,最后在一个摊子前停下。

是糖炒栗子。我舔了舔嘴唇,对摊主大叔说:“大叔,来一份糖炒栗子!”大叔抬起头,和蔼地对我笑了笑,便熟练地将锅架在灶台,端来一筐已被割好小口的栗子,他先将锅烧开,再向锅中倒入一堆细沙,翻炒起来,待到温度恰好,便用另一只手举起那筐栗子,稳稳地倒入锅中,一时间,锅中的栗子、细沙在他手中铁铲的带动下上下翻飞,周围的空气也跳跃起来,在铁铲与栗子、栗子与锅清脆的碰撞声中舞动,大叔的手臂算不上粗壮,而是有些干瘦。我惊异于他从何而来的力量,将这锅栗子带动。栗子的水分已被烘干,露出潜藏已久的金黄果肉。

大叔揩了一把脸上的汗珠,将栗子盛放到袋子里递给我,一股诱人的香甜在我鼻尖氤氲开来,我迫不及待地从中拿出一颗金黄油亮似玛瑙的栗子剥开,放入口中,香甜可口,挑拨着我的味蕾。

“小姑娘,路上可别贪嘴,回家再吃,巷子小,慢着点骑!”大叔边细心叮嘱着,边将我手里的纸袋塞进车篓里,又顺势将我后座上的书包理了理。

我听了,扬起嘴角,露出微笑,心中涌动着无限的暖意。脚步都变得轻盈了,我哼着小曲,沉浸在香甜与暖意之中,渐行渐远。

我真幸运,遇见了这位细心体贴的大叔,像是一束暖阳照进我的心窝,驱散了我的忧愁。

我是个幸运儿,事后我这么对我自己说。

以变为话题

喧嚣的城市,快节奏的生活。人们行色匆匆地从那油菜花海走过,却很少有人能停下脚步,驻足欣赏。为何不去变慢节奏,观赏这大自然的馈赠呢?

周末,我和妈妈来到了一望无边的油菜花田,脚下凹凸不平的泥地让人感觉有些陌生,却似乎比那一成不变的水泥路更为亲切。闻着夹杂着泥土芬芳的阵阵花香,在一片片金黄的油菜花里穿梭,那一朵朵、一簇簇的小黄花,在绿叶的映衬下,更显动人,阳光透过花间的间隙射进了斑驳的丝丝缕缕。我与妈妈慵懒地坐在花海中,一切都似乎变慢了,变得宁静了。

微风作起,几片花瓣飘落,落在头领,刚想摘去,妈妈连说:“嗳,别动,别动。”她边说边拿起手机,“嘻嘻,这样多漂亮啊!”是啊!静静感受自然,生活才会变得有乐趣,更充实。

随手摘一株油菜花,细细端详:高高的茎杆上,几片嫩绿的叶子,顶上几团小小的金色花朵,凑近鼻尖,细嗅这浸透了阳光雨露的芬芳,我踮起脚尖,将手中的油菜花插在妈妈的鬓角,她的脸庞上泛起一抹红晕,神情瞬间娇羞起来,恍惚之间,沧桑尽退。仿佛回到了二十岁,变成了照片上那个梳着麻花辫、穿着白裙子的少女,她亭亭站着,轻抿嘴角,带着微笑,温柔的目光抚过了我的眉,漫上了我的眼,滑过了我的脸颊。一抬眼,我与妈妈的头发上睫毛上,衣服上都沾上了金色的花粉,在金色的阳光下变得闪闪发光。

忽然想起杨万里的两句诗:“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低下头,恰见一只蝴蝶立于花上,两翅轻摆,妈妈蹲下身来,用两指轻轻捏住两翅,轻轻提起,细细端详那从前毫不起眼的小东西。随即,张开手指,让其自由飞翔。一慢下来,就会变得细心,去观察大自然中这小小的精灵。

累了,躺下,心随自然隐,百般皆是空。慢下来,是在迷茫荒芜中顺势而生的一岁一枯荣;是在灯火阑珊处的宁静致远;是春归陌上的翩若惊鸿,慢下来,一切都会变好!

轻风轻拂,无边的金色花田摇曳着、荡漾着,我与妈妈手挽着手,静静地漫步在这温暖的阳光下、金色的世界里。

岁月静好,心安然;花开无声,静默温情。一切都在慢慢地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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